徐医大附三院消防安全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1 点击:
    一、项目名称:消防安全评估服务项目采购
     
    二、项目编号:XYDFSY-ZCB-2023-28
     
    三、项目基本情况和要求: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消防安全评估不接受超过4元/㎡ 以上的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验收、税金、后续服务、技术支持、利润、防疫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单位面积信息:
    预估为:29787㎡,以实际评估发生面积为准。
     
    评估结果需符合徐州市住建局和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不动产证,和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院方的相关要求。
     
    四、评估报告及建设规划出具标准:
    1、《单位消防安全评估》XF/T3005-2020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GB25201-2010
    4、《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8、《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9、《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219
    10、《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
    11、《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47-2004
    12、《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1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
    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15、《江苏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DB32/T186-2015
    1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2021
    17、《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导则》XF/T1369-2016
    18、《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
    19、《江苏省消防条例》
    20、《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21、《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
    2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五、供应商报名要求:
    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须具有符合我市要求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评估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人员要求
    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响应文件中提证书复印件和近3个月社保证明)。
    2、除项目负责人外服务团队人员应不少于 3人,人员需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或者建(构)筑物消防员证。(响应文件中提交证书复印件和近3个月社保证明)
    3、服务周期内服务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因不可预计因素需要更换时应得到采购人同意,替换的人选其业务素养、职业操守应符合采购要求,否则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其继续服务的资格。
     
    六、成果提交要求:
    1、按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院方要求填写《核查表》,每个区域至少拍取 10 张现场照片,最终形成一份总结性的评估报告,纸质与电子档各一份,纸质报告须装订成册。
    2、评估结果需符合徐州市住建局和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不动产证,和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院方的相关要求。
     
    七、知识产权及版权归属
    本项目涉及的各项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项目制定的各项规章、流程、报告、总结等),采购人享有完全知识产权与版权。供应商不享有任何上述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版权、使用权等各项权利。
     
    八、保密要求
    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供应商不得向其他任何个人或单位泄露本项目的过程资料、成果资料以及相关信息。
     
    九、项目验收
    供应商应完成各项工作需求,在内容上满足预期规划要求,在质量和成效上满足采购人的具体要求并通过验收。
    采购人在供应商按要求完成采购内容后,对其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采购人收取供应商项目过程中形成的项目资料、知识成果、相关报告及发票并在验收单上签字及加盖单位印章,并按合同约定与供应商结清款项。
     
    十、其他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2、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不得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3、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采购人指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或最新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十一、报名事项:
    报名日期:2023年6月21日——6月26日16:00
    地址:徐医大附三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  徐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638084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所需材料:投标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公司相关资质文件、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投标报名确认函(附件中的《投标报名确认函》需加盖单位、公司公章)。
     
    十二、获取招标文件:
    现场报名完成后,经院方审核,由招采办提供。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待定。
    开标地点:徐医大附三院评标室。
     
    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会及时发布更改公告或电话通知。
     
     
    徐医大附三院招采办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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