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维保、接入平台、接口改造等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点击:
     一、采购人
    1.名称: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地址:徐州市复兴南路388号
    3.联系人:招采办 陈老师  徐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638084
     
    二、采购项目
    名称:卫宁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XYDFSY-ZCB-2024-02
    预算:9万/年     3年期
     
    名称: HIS系统接入江苏省药品招采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 XYDFSY-ZCB-2024-03
    预算:1.6万
     
    名称: 感染系统数据接入市全民健康平台接口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XYDFSY-ZCB-2024-04
    预算:1.2万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卫宁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拟定供应商名称:江苏卫宁软件有限公司
    HIS系统接入江苏省药品招采平台项目拟定供应商名称:江苏卫宁软件有限公司
    感染系统数据接入市全民健康平台接口改造项目拟定供应商名称:杭州杏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四、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关于卫宁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1、目前医院使用的为十几年前采购的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实施的医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期间历经升级、增加模块,至今使用情况良好。
    2、江苏卫宁软件有限公司是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我院服务的唯一授权软件服务供应商。
    3、因为医院综合管理信息所有系统及数据接口系统是由江苏卫宁软件有限公司开发实施,相关接口项目、维保历年来也由江苏卫宁软件有限公司实施,技术风险小,人力、财力成本低。
    4、如拟定由江苏卫宁软件有限公司完成此项目,可以保证医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维保前后保持可靠的准确性、兼容性、可维护性,确保维保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高效完成。
    5、拟定唯一供应商的名称:江苏卫宁软件有限公司。
     
    关于HIS系统接入江苏省药品招采平台项目:
    根据徐州医疗保障局2023年6月14日下发的文件关于《全市一级、二级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管理与省招采子系统数据对接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9月份下发文件《江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采购业务对接实施方案(医疗机构)V1.1》中明确提出,数据对接包括接口改造和数据同步。我院前期的接口改造仅是数据上传接口的改造。原使用的阳光采购平台是与原省网平台对接的,现药品采购在省招采子系统进行采购,需要新的接口对接,进行数据同步接口的改造。对接质量将与药品专项预算、综合考核等工作挂钩。根据省医保局的要求,结合我院药品网采系统的实际,经信息中心进行调研,此项目需要卫宁公司的HIS系统进行接口改造后和省药品招采平台对接。
     
    1、目前医院使用的为十几年前采购的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实施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HIS系统),期间历经升级、增加模块,至今使用情况良好。
    2、江苏卫宁软件有限公司是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我院服务的唯一授权软件服务供应商。
    3、因为医院HIS所有系统及数据接口系统是由江苏卫宁软件有限公司开发实施,接口项目由江苏卫宁软件有限公司实施,技术风险小,人力、财力成本低。
    4、如拟定由江苏卫宁软件有限公司完成此项目,可以保证我院药品采购与省招采子系统数据对接工作保持可靠的准确性、兼容性、可维护性,确保对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5、拟定唯一供应商的名称:江苏卫宁软件有限公司。
     
     
     
    关于感染系统数据接入市全民健康平台接口改造项目:
    1、目前医院使用的为杭州杏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实施的医院感染实时监控系统系统,至今使用情况良好。
    2、因该系统是杭州杏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自主销售、自主维护的软件产品,维护及接口工作均由杭州杏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未授权其他公司来做系统的相关工作。
    3、杭州杏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目前唯一一家能对我医院院感管理系统进行需求修改和数据库维护的公司。拥有质量体系认证、著作权证书,且具备10年以上的院感系统开发、技术管理实力。
    4、如拟定由杭州杏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视图的对接方式,完成医院感染系统数据接入市全民健康平台接口改造项目,可以保证医院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兼容性、可维护性,确保数据上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高效完成(PS:接口改造由杏林公司完成,数据上传由卫宁公司完成)。
    5、拟定接口改造唯一供应商名称:杭州杏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第一种适用情形: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六、公示时间:
    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3日16:00。
    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交至招采办。
     
    七、谈判时间地点:
    待定。
           如遇不可抗力会及时发布更改公告。
     
    八、院外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见附件。
          
     
                                 徐医大附三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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